什么是行政法?
公共行政指每天管理国家日常事务的机关:部委、税务局、警察、交通和许可部门、市议会。行政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,它管着这些机关怎样使用权力,并保护人们不受不公平决定的伤害。
公民(或公司)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叫行政关系。其中一方总是掌握公共权力,所以法律必须让它保持公平。例子:办护照、缴罚款、注册公司。
发展:20世纪,国家开始提供福利、医疗、教育并加强监管,行政机构变得非常庞大,行政法也随之壮大。
行政法的渊源
- 宪法:规定国家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。
- 议会通过的法律:行政违法法典、公务员法、申诉法等。
- 政府和部委制定的法规(授权立法)。
- 法院判决和国际条约(例如人权公约)。
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;法治与行政法院体系
宪法建立国家:规定主要机关和基本权利。行政法管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运作。宪法是骨架,行政法是肌肉如何运动。
法治(英国学者戴雪提出的观点):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同一部法律对官员和公民都适用,普通法院保护权利。
行政法院体系(法语 droit administratif)(法国):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,最高的是国家参事院(Conseil d'État),专门审理针对国家的案件。戴雪最初批评过这种做法,但如今许多国家也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或裁判庭。印度则用裁判庭,以及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令状权力。
行政行为的类型;说服与强制
- 准立法(制定规则):制定一般性规则,例如交通规则。
- 准司法:听证后决定某个人的案件,例如吊销许可。
- 纯行政/事务性:发放证件、许可、养老金。
方法:说服(解释、建议、奖励)排在第一位。强制(依法使用的力量,如罚款、关闭不安全的建筑)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,而且要适度。
公共服务(公务员制度)
公共服务指在国家机关里为公众服务的有薪工作。类型有:公务员(部委、各类机构)、特殊职务(警察、外交官、海关),以及地方政府服务(市议会、村议会,如印度的潘查亚特)。
权利:工资、休假、培训、晋升、不被无故解雇。义务:遵守宪法和法律,诚实,政治中立,有礼貌,平等对待所有人,保守秘密,避免利益冲突,拒绝贿赂。
行政违法
行政违法(轻微违法行为)是指有过错的、违法的、扰乱公共秩序但危害比犯罪小的行为。特征:违法、有过错、有危害,并且要受行政处罚。
四个要素:客体(被侵害的对象)、客观方面(行为本身)、主体(谁做的,通常从16岁起)和主观方面(故意或过失)。
类型(按领域):交通、公共秩序(如乱扔垃圾、噪音)、环境、贸易和消费者、税收、海关,以及官员的轻微腐败等违法行为。
行政责任与程序
依据:只有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,而且法律明文规定了这种行为,才会产生责任。处罚:警告、罚款、没收、剥夺特定权利(如驾驶证)、社区劳动,有些国家还有短期行政拘留。
阶段:1)开始(发现违法行为并写出报告/笔录),2)审查和听证,3)作出决定,4)申诉,5)执行。
公民可以使用申诉和投诉、电子请愿(网上请愿,如果签名足够多,有关部门必须答复)、监察专员,最后是行政法院,它会审查决定是否合法、公正、合理。
试一试
选一项你熟悉的服务(比如学校证明、公交卡)。写下谁来决定、依据哪条规则、被拒绝后可以向哪里投诉。然后在3D演示的第6步里走一遍这条路径。
重点公式和概念
- 行政法 = 规范公共机关的规则 + 对公民的保护
- 渊源:宪法 → 法律 → 法规 → 法院判决 / 条约
- 行政违法 = 客体 + 客观方面 + 主体 + 主观方面
- 责任 = 违法行为 + 法律有明文规定 → 公正程序 → 相称的处罚
- 救济路径:决定 → 内部申诉 → 请愿 / 监察专员 → 行政法院
- 法治: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(戴雪)
- 行政法院体系(droit administratif):独立的行政法院(法国)
例题讲解
1. 一名17岁的少年故意在公园里乱扔垃圾。这是行政违法吗?请说出四个要素。
是。客体:公共清洁和秩序。客观方面:乱扔垃圾。主体:17岁的少年(超过通常的16岁年龄线)。主观方面:故意(是有意的)。处罚:警告或小额罚款。
2. 交通部门没有听取司机的意见就吊销了他的驾驶证。错在哪里?
吊销许可属于准司法行为。司机应当得到通知、听证机会和书面理由。没有这些,决定就违反了自然正义,可以通过申诉或法院被撤销。
3. 分类:(a) 一座城市的新停车规定,(b) 发放护照,(c) 裁判庭裁决一起养老金争议。
(a) 准立法(制定规则)。(b) 纯行政。(c) 准司法。
常见错误
- 把行政违法和犯罪混为一谈。犯罪危害更大,由刑事法院依据刑法处罚。
- 以为官员的决定就是终局的。其实还有申诉、请愿、监察专员和法院。
- 忘了主观方面。没有过错(故意或过失)就不构成违法。
- 把宪法和行政法混在一起。前者建立国家,后者管理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。